关于省151人才培养成果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4-04-02 作者: 被阅览数:1746 次

各省151人才:

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培养成果统计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就我院 151 人才培养成果统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和内容

我院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所有培养人员(见附件1),自入选培养对象至今所做出的主要业绩成果。

二、工作要求

1. 2011 年、2012 年入选的培养人员填写《浙江绩成果表(一)》(附件2),

2. 2010年及以前入选的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二)》(附件3)。

三、材料要求

请各省151人才按要求填写表格( 一人一份),于 4 4 前连报送学院组织部(人事处)。电子材料发至电子邮箱: ls2789852@163.com

 

附件:

1.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培养成果统计的通知》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培养成果统计的通知.zip

2. 浙江省 151 人才业绩成果表(一)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一).doc

3. 浙江省 151 人才业绩成果(二)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二).doc

 

 

组织部(人事处)

2014 3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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