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浙教高科[2004]115号文件规定,全省从2004年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不含筹建)的教师不再参加中专教师系列的职称评审,我院非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的教师要尽快转评为高校教师系列职务。
2.根据浙教高科[2004]115号文件和教学评估的要求,我院具有非高校教师系列的高级职称教师应尽快在两到三年内转评为高校教师系列职务,原则上到2008年,仍未转评到高校系列的,将降低相关的享受的待遇。
3.为鼓励教师取得双师型任职资格,经过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可以申报(或考试)其它系列的职务,但必须以高校教师系列职务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