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访问学者(工程师)选派和2011年访问学者考核工作,根据教育厅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与选派
1.
高校访问学者推荐人选联系好接受学校和导师,访问工程师推荐人选联系好接受单位(省内外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科研院所及知名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导师,确定参访项目,并将《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访问学者(工程师)一览表》(电子稿、纸质稿3份)报学院人事处,《推荐表》须经所在分院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见《推荐表》第4页第一栏)后,送人事处签署意见。
2.
二、2011年访问学者考核
2011年选派的访问学者上交结业证书复印件、《结业考核表》、《跟踪考核表》(一式2份)及佐证材料1份。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国内访问学者工作(访问工程师)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41号).doc
人事处
2013年5月2日